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3周年之際,國傢又一“大禮包”落地。日前,國務院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8月29日《規劃》全文正式發佈。

從開設運營內地首個由港方主導的科創產業園區、到設立全市目前唯一能夠在海關特殊區域“一站式”辦理海關和地方政務服務事項的大廳、再到形成“深圳+香港”“規劃+建築”雙城視角高端智庫...

近年來,得益於“一區兩園”深港協同開發的優勢,河套合作區能夠持續開創新局面、實現新飛躍。在這一個個滿意的答卷背後,凝聚著深港兩地不斷思考與探索的實踐密碼,將“制度之異”變為“制度之利”。

便利創新要素在河套自由流動

促進河套合作區高質量發展,既要打造基礎設施“硬聯通”,也要加強規則制度“軟聯通”。便利要素在河套合作區加速流動,《規劃》創新提出以下舉措。

——采用更高效的通關方案。

——實施貨物分線管理制度。

——創新科研資金跨境監管。

——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

其中,在便利科研人員通關方面,河套將按照穩妥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先期采取“一線高度便利出入境”的通關模式。後期條件成熟後,再與香港一道探索在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內,實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

便利貨物通關方面,對貨物實施“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監管模式,便利科技創新相關貨物出入。探索實行科研機構與企業“白名單”制備案管理,對符合條件的進口自用科研貨物免征關稅、選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實行海關便利化通關管理模式。

科研資金跨境監管方面,支持內地和香港創投資本共同設立創投基金,發揮人民幣國際投貸基金優勢,探索組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跨境雙幣早期母基金和系列專業子基金。同時,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和香港做法,一是在深圳園區針對 “白名單”科研機構與企業,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二是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合發展,持續優化和深化跨境債券產品試點;三是鼓勵深圳發揮能動性,對園區內優質企業制定便利科研資金跨境流動的支持政策。

推動跨境數據流動方面,支持建設國際數據專用通道,探索建設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等國際信息通信設施,研究建設固網接入國際互聯網的綠色通道,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數據流動叉能保障安全的機制。同時,在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開展取消手機長途和漫遊費試點,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通信服務商在海關監管區域內建設通信基礎設施,提供通信服務。

推動合作區接軌國際先進標準

接軌國際先進標準是河套合作區近年來得以起步成勢的關鍵一招。

為此《規劃》在接軌國際先進標準方面提出明確方向:

一是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探索完善與國際接軌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準確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鼓勵運用調解、仲裁等多種方式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研究允許在深批園區海關監管區域內註冊的港資企業協議選擇適用香港法律解決合同糾紛以及協議選擇香港為仲裁地。此外,還將探索知識產權跨境轉讓交易路徑,形成可借鑒、可復制的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

二是營造與香港趨同的稅負環境。

《規劃》指出,對特定封閉區域內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並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按程序制定優惠產業目錄。

落實好粵港澳大灣區符合條件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有效降低科研機構和人員的稅負水平。

三是實行國際化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

在深圳園區推行“白名單”制專業資格管理便利化政策,支持“白名單”內具有港澳職業資格人士經備案後直接提供專業服務(法律服務、證券基金期貨等特殊行業除外)。對於在深圳園區從業、已在香港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香港居民,免於在深圳園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允許雇主購買香港雇員補償保險,鼓勵積極研究探索優化工傷保險待遇結構。

(策劃 甘雪明 劉麗 撰文 潘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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