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建設中的河套科創中心效果圖。

  為構建國際化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規劃》提出,將營造與香港趨同的稅負環境。未來,河套深圳園區將對特定封閉區域內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並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按程序制定優惠產業目錄。同時亦落實好粵港澳大灣區符合條件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有效降低科研機構和人員的稅負水準。

  《規劃》提出,探索國際互聯網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支持在深圳園區建設國際數據專用通道,研究建設固網接入國際互聯網的綠色通道,支持經備案的科研機構及企業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實現科學研究數據跨境互聯互通。在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開展取消手機長途和漫遊費試點,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通信服務商在海關監管區域內建設通信基礎設施,提供通信服務。

  此外,創新科研相關資金跨境流動監管。支持內地和香港創投資本共同設立創投基金,打造面向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創投基金集聚地,允許科研資金跨境資助深港兩地科研項目,加強深港合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臺發展,持續優化和深化跨境債券產品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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