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知名歌手周傑倫(左)、陳奕迅(右)都曾擔任《好聲音》導師。

  有內地媒體報道稱,《中國好聲音》是內地目前僅有的幾個擁有競技或者比選牌照的綜藝節目,因此相較於其他綜藝節目,在節目內容的把關上應該會更加嚴格,但開播至今,網絡上關於節目的“黑幕”討論聲不絕於耳。對此,有律師表示:“《浙江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明確指出,廣播電視臺(站)不得播放有違反社會公德內容的節目。如果網絡所曝‘黑幕’屬實的話,就已經違反這個規定,應該責令其限期整頓,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按照行政權限予以處分。”

  該律師表示,有選手稱參加節目,為瞭博取晉級名額而支出巨額費用,這一點要確認是否屬實以及落入何人賬上,是否依法納稅等問題。“因為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規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廣播電視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他還特別指出,2020年,浙江衛視前總編室主任陶某,因負責影視劇購銷和版權管理,而收受過488萬元人民幣的贓款,構成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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