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日本政府正式啟動福島核電站核污水排放計劃,由環境及生態局與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香港天文臺、衛生署及特區政府化驗所成立的跨部門專責小組,昨日(8月23日)舉行瞭聯合記者會,交待加強保障食物安全的安排和細節,以及特區政府應對日本排放核污水的工作。

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食物)劉利群表示,日本政府宣佈將於8月24日正式啟動核污水排放計劃,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保障食物安全和公眾健康是特區政府的首要考慮,基於預先防范原則,各相關部門已即時采取多項應對措施。

食環署署長楊碧筠表示,已按法例授權發出《食物安全命令》(《命令》),並於23日刊登憲報,禁止日本10(都)縣的水產食品進口本港。根據《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十個都/縣,並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後收獲、制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

至於其他未有被禁止輸入香港的日本水產品、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食安中心亦會全面進行輻射水平測試;在確認相關產品沒有超出輻射水平的情況下,才放行於市場供應。

此外,香港會維持現行針對日本若幹食品的進口管制措施,即是禁止源自福島縣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入口。源自福島縣附近四個縣(即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的這些食品,則必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才可進口。至於所有源自上述五個縣的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和傢禽、禽蛋須附有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輻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否則亦禁止輸入本港。

食安中心會繼續於進口層面做好把關工作,並與香港海關保持緊密合作,漁護署和香港天文臺亦會加強對本地漁獲及本港水域的環境輻射水平監測的工作。

為瞭讓市民對日本進口食品的最新安全資訊有更好掌握,環境及生態局會每個工作天發佈新聞公告,公佈有關日本進口食品樣本的輻射檢測結果,以及本港水域的環境輻射水平及本地漁獲的輻射水平。食安中心、漁護署及香港天文臺亦會在各自網頁公佈有關檢測結果。

特區政府亦會繼續與本地日本食品進口業界和餐飲業界保持緊密聯系,就相關管制措施和最新情況與業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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