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見習記者 黃子瀟 深圳報道

8月18日上午9:00,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在現場看到,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正式掛牌。

同時,人民銀行在31個省(區、市)的分支機構舉行掛牌。這意味著,大區分行走入歷史,省級分行制度恢復。原城市中心支行也更名為市分行。

今年以來,深圳市已經陸續出臺深圳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高質量發展12條,深圳金融支持外貿穩規模優結構24條,金融支持前海30條等政策措施。

回顧歷史沿革,央行及其分支機構的職能在不斷地優化與完善。

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作出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從1984年1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實施全國金融的宏觀決策,加強信貸總量的控制和金融機構的資金調節,以保持貨幣穩定。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部署,改革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撤銷省級分行,設立跨省區分行。當年11月18日,第一傢跨行政區劃設置的分行——上海分行掛牌成立,一個月後,9傢跨行政區設置的分行全部掛牌成立。同時,在各個區域的中心城市, 即不設分行的省會城市和原市、地區分行設置中心支行,在縣(市)設立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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