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樊佳惠 近期,國傢發改委、財政部、國傢能源局發佈《關於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將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核發范圍擴大至所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並明確綠證是我國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
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迅猛增長,是本次《通知》出臺的重要背景。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可再生能源裝機突破13億千瓦,歷史性超過煤電,約占我國總裝機的五成。當前,除瞭能源電力供應正經歷“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期”外,我國電力資源配置處於“全面放開深化期”,電力系統則處於“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期”。綠證與綠電交易將成為電力市場實現效率、環保、安全三重轉型目標的關鍵切口,也是從“能耗雙控”走向“碳排放雙控”的必經之路。
作為我國制度創新的高地之一,廣東高度重視綠電證書制度落地,並率先在省級層面探索與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消納銜接的綠電交易。近兩年陸續發佈《廣東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規則》《廣東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廣東省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等相關政策,推動完善能源價格政策,推廣綠電證書交易,引領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
此外,廣東是典型的制造業大省與全國第一外貿大省,綠電消費對推動傳統制造業的低碳轉型發展至關重要,並且有助於減輕綠色貿易壁壘對外貿企業產生的影響。2022年,廣東綠電成交電量超1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0餘倍。目前,廣東已成為市場最活躍、交易意願最強烈、市場規模最大的綠色電力交易試點之一,在全國綠色電力消費方面發揮瞭重要創新示范作用。
一是在“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規則上的創新示范。涵蓋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五省(區)的南方區域電力市場,既是國傢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平臺,也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改革進程中首個開展探索的區域市場。其中廣東又是電力現貨市場的重要試點,於2018年在全國率先啟動試運行,2021年底進入連續運行,為現貨交易擴大至南方五省乃至全國市場提供瞭有益的“廣東經驗”。在綠電中長期交易方面,2022年巴斯夫與博楓在廣東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規則下,簽署瞭一份為期25年的固定價格可再生能源電力采購協議,改變瞭我國綠電交易合同一年期限的主流做法,為長期綠電交易領域開辟瞭先河。
二是在電-碳市場協同聯動上的創新示范。碳市場是將碳排放權益以配額形式分配給經營主體,並允許將碳排放權益作為商品進行交易的市場機制。目前我國雖已建立瞭電力市場、碳市場並行的市場體系,但由於電-碳市場分屬能源、環境部門管理,在運行機制、考核標準等方面缺乏協同,且電碳價格傳導鏈條不暢通等原因,電力市場與碳市場仍處於獨立運行狀態,尚未形成節能降碳合力。廣東碳市場在全國率先實現核證自願減排量線上交易,為試點電碳協同、推動數據互認打下基礎。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自上線交易以來,年成交量及成交金額均穩居全國首位。深圳則基於《深圳市促進綠色低碳產業高質量發展方案》,提出加強綠電消費與深圳碳交易市場的銜接,探索將綠電交易對應的二氧化碳減排量納入碳交易市場履約補充機制。
三是在綠電消費應用場景方面的創新示范。以南方電網為例,南方電網後勤管理中心與國傢電投廣東公司、廣東能源集團簽訂綠色電力交易購電意向協議,約定每年交易電量超6000萬千瓦時,相當於每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超5萬噸。基於此,南方電網生產科研基地成為我國綠電消費規模最大的中央企業零碳總部基地。此外南方電網還陸續建設瞭橫琴粵澳智慧能源深度合作示范區首座“零碳大樓”、深圳後海全國首座“零碳智慧科普變電站”等示范項目,將綠電建設與建築、倉庫、平臺、配電房、變電站等多個場景深度融合。綠色金融探索方面,今年交通銀行廣東省分行發放瞭全省首筆綠色電力交易貸款,相比市場平均利率優惠30個基點,有效解決瞭企業購買綠色電力的資金周轉問題。
需要看到的是,目前廣東及全國綠電交易仍以“自願交易”為主,有效需求不足,建議繼續發揮制度探索“試驗田”作用,適當提供綠電價格補貼,引導廣大中小企業提升綠電消費水平,擴大市場交易規模。此外,促進綠電資源在粵港澳大灣區與東南亞國傢之間的優化配置,提高綠證的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加快可再生能源進軍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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