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傢監委10日通報,今年上半年,在案件震懾和政策感召下,中管企業主動投案214人,其中,中管企業黨組(黨委)管理幹部13人。
有評論認為,這一數據充分彰顯瞭國資央企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帶來的震懾,體現瞭“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和相關政策的感召,也折射出今年以來國資央企反腐敗工作多點突破、縱深推進的態勢。
據介紹,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一體推進“三不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為推動國資央企高質量發展清障護航。通過綜合研判確定重點核查人員,成立專項核查小組,深挖細查異常現象背後的腐敗問題。
今年上半年,中央紀委國傢監委審查調查瞭國傢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國務院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徐文榮等3名國資央企中管幹部。有分析稱,此舉釋放瞭管黨治黨一嚴到底、全面從嚴的強烈信號。
在此期間,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緊盯重大項目、物資采購、並購重組、國企混改等關鍵環節,對靠企吃企、關聯交易、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頑癥堅決亮劍,嚴肅查處瞭一批典型案件。
今年上半年,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本級共查辦留置案件142起,其中,國資央企黨組(黨委)管理幹部留置案件57起。
官方披露,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中國華能紀檢監察組以及中國船舶集團、中國石油、國傢電網、中國一汽、中國中化、中國郵政等中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今年上半年均查辦多起黨組(黨委)管理幹部留置案件。
據悉,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對30傢中管企業黨組開展常規巡視。隨著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形成合力,國資央企反腐敗工作質效不斷提升。
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堅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針對中央企業腐敗易發高發領域加強調研剖析,推動國資央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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