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陳夢璇 南沙報道

為貫徹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加快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廣州市南沙區科學技術局18日在官網發佈《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關於強化港澳科技聯合創新的若幹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擬制定十條措施推動粵港澳科技聯合創新,吸引港澳高端科創成果在南沙轉移轉化,打造“港澳成果+南沙轉化+灣區應用”科技產業生態鏈。

具體來看,十條措施包括共建科技創新平臺、聯合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團隊和項目落戶、孵化載體建設、 科研成果產業化、做大做強港澳創新主體,以及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專業化中介服務、 加速創新要素自由流動、港澳科技交流合作、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新模式。

前六條措施主要賦能港澳科創平臺以及港澳創新主體落戶南沙的各類項目。

最具競爭力的是對單個平臺最高給予2億元的科創平臺獎勵。為攜手港澳共建科技創新平臺,《意見稿》還對獲得認定的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港澳地區國傢重點實驗室在南沙區設立分支機構按實際投入1:1配套最高支持5000萬元。

南沙每年還將安排專項資金設立港澳聯合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每個項目最高支持1000萬元。南沙與港澳兩地高校、科研院所聯合開展技術攻關項目的,每個項目最高100萬元予以配套,每個申報主體每年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的配套支持。

支持港澳科創項目落戶南沙,獲得國傢級、省級、市級政府部門或港澳、區內機構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港澳創新創業項目,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勵。對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孵化的企業給予該科技企業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對區內企業與港澳高校、科研機構開展科研成果產業化合作的,給予該企業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對落地在南沙、主要承載港澳團隊和項目的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每年補貼基地運營機構最高200萬元。區內新獲認定的粵港澳科技企業孵化器、粵港澳眾創空間可分別獲得一次性100萬元、20萬元資金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傢、省級大學科技園,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支持港澳創新主體做大做強,對符合條件的港澳企業在南沙設立實體研發中心,將按照上一年度研發經費的10%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補助支持。對在本區註冊成立1年內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港澳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意見稿》後四條措施通過獎勵和補貼資助支持“產研金”科創服務平臺更好服務港澳科技聯合創新。

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專業化中介服務發展。對促成港澳科技成果在我區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科技服務示范機構,按照年度促成技術交易額不低於30萬元的技術合同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金額的3%給予獎補,每傢每年獎補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對向港澳開放共享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按其為港澳機構提供科技服務業務實際獲得收入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區內機構舉辦港澳科技成果轉化、學術交流、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按照活動實際支出費用的30%,給予每機構每年累計最高100萬元。

鼓勵符合條件的港澳創業投資基金落地南沙;鼓勵區科技創新母基金天使子基金優先投資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孵化且在南沙落戶的企業。對符合條件的港澳科技創新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按實際貸款利率與LPR(貸款基礎利率)的差額予以連續三年,每年最高100萬元的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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