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陳夢璇 南沙報道

《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下稱《南沙方案》)賦予南沙三大先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生產企業15%稅收優惠政策。落地一年來,這一稅收優惠政策是否發揮實效?近日,廣東海絲研究院(下稱“海絲院”)推出《南沙方案》落地調研。首期調研發現,企業15%所得稅提升瞭南沙的外來投資吸引力,加速創新型產業發展。報告也指出,與前海、橫琴相比,南沙存在著稅收優惠競爭力不突出、稅收邊界輻射力不明顯、稅收調控推動力不平衡、稅收政策傳播力不充分、產業空間承載力不充足等實施難點

通過總結15%企業所得稅已施行地區的經驗借鑒,融合調研反饋建議,報告就南沙放大稅收調控效能,推動南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提出對策建議。

擴大稅惠覆蓋面,確保企業“應享盡享”

財政部、稅務總局出臺的《關於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內容,優惠產業目錄涵蓋8大類140條具體產業目錄。享受本條優惠政策的企業需符合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並在南沙開展實質性運營兩條硬性條件。

對於上述要求,報告認為,應降低政策準入門檻,將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的指標要求降低至50%,並將免稅收入、不征稅收入等從收入總額的計算中扣除。同時建議將“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覆蓋廣州南沙自貿區全域,發揮3個先行啟動區和自貿區聯動發展優勢,並積極向上爭取企業疊加享受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結合部分產業的投入回報周期長的特點適度延長政策執行期限,讓更多企業能夠享受政策實惠。

對於企業面臨的政策“搜索難”“掌握難”“操作難”的實際痛點,報告建議,應強化指引與宣傳力度,摸查企業所需,開展政策輔導,送惠到企,確保可享惠企業“應享盡享”,實現政策的全面覆蓋與精準到位。為幫助企業高效便捷納稅,稅務部門應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制度和規范,明確並統一工作標準和指引;建立政策效應評估機制,準確把握稅收優惠政策的效用,動態對稅收優惠政策加以改進和合理利用。

除瞭稅惠政策外,稅務服務如何賦能三大先行啟動區產業鏈發展?報告提出由政府部門牽頭建立“稅務—產業”聯盟鏈,打通稅務鏈、金融鏈、產業鏈的數據通道,完善產業統計制度與口徑,加強稅收—產業動態監測,把握產業發展動態和趨勢。

此外,報告建議推進三地稅收合作,優化創新政策供給,具體措施包括聯合成立粵港澳稅制研究機構,強化粵港澳三地稅收服務共享,建立粵港澳涉稅爭議解決機制等。

探索“先行啟動區+”戰略,強化產業載體支撐

南沙灣、慶盛樞紐、南沙樞紐三大先行啟動區分別謀劃打造大灣區國際濱海門戶和南方海洋科技創新中心、粵港科創合作先行示范區、廣深“雙城”聯動先行示范區域,正按照以點帶面、循序漸進的建設時序加強規劃建設。

報告認為,先行啟動區發展要在產業佈局上優勢互補、錯位發展,打造各具特色的產業形態,避免同質競爭,打造組團,逐步向規模化、市場化和國際化發展。同時要利用好先行啟動區的發展優勢與廣東自貿區聯動發展區建設機遇,探索“先行啟動區+”戰略,嘗試“先行啟動區企業+聯動發展區資源”、“先行啟動區產品+聯動發展區市場”、“先行啟動區總部+聯動發展區基地”、“先行啟動區研發+聯動發展區制造”等新合作模式。

在強化特色載體支撐、擴增三大先行啟動區產業容納空間方面,報告建議,一是提升明星項目帶動能級,推動高端創新載體快速投入運營。推動已簽約項目按時開工,協助已開工項目準時投產。二是加強產業生產配套建設,創新土地供應方式和綠色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先租後讓”等土地彈性出讓方式,鼓勵啟動區內企業對廠房設施等進行合理化改造,完善綠色經濟模式,做好綠色安全管理。三是推進園區綜合配套建設,形成生產、生活、生態協同發展氛圍。完善生活配套、社區配套、商業配套等,參照新加坡及蘇州工業園區“鄰裡中心”社區商業模式,打造商業服務中心。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