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今年2月,美方使用武力擊落中國民用無人飛艇(見右圖),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抗議。\路透社

  Q:

  美國對事件定性反復暴露瞭什麼?

  A:

  美方相關部門發佈信息混亂且自相矛盾,欠公信力。白宮2月10日表示,目前尚不清楚這個“高空物體”的用途或來源,這次擊落是因為它“對民用飛行安全的合理威脅”。但同時,根據美國國防部初始評估,這艘無人飛艇對美國軍事和民眾不構成威脅。但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卻堅稱,無人飛艇是中國試圖用來偵察美國大陸的戰略重地。國防部官員又緊跟著聲稱,這艘無人飛艇是屬於中方的一支無人飛艇艦隊。

  Q:

  美國此舉是否違反瞭公約?

  A:  目前,與領空安全相關的一個重要文件是1944年簽署的《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其中第三分條規定,禁止針對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公約規定,當一國發現其領空內有未經允許和進入的外國航空器的時候,可采取一定的處置措施,如要求它在指定的機場降落。如果美國善意地去履行這一程序,本可以采取更加緩和的措施,用非武力方式解決。美國最少涉嫌違反瞭公約第三分條所反映的不對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的習慣國際法規則。

  Q:

  美方為何竭盡全力炒作該事件?

  A:

  拜登政府在這種小事上“大操大辦”,可以視其為2024年大選提前預熱。同時,為服務對華戰略,美國某些政客刻意進一步激化中美矛盾,以“莫須有”的意味誇大“中國威脅”,誣陷中國利用無人飛艇進行監視活動,並將其歪曲為“對美國國傢主權的攻擊”。圖謀打造“小圈子”,塑造新冷戰陣營,強化其“民主對抗威權”的話語敘事。

  資料來源:CGTN、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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