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四川“前幾天把樂山大佛給賣瞭”的消息,引發網民熱議。(新華社資料圖)

  據內媒報道,近日一則“樓市下跌,佛祖被賣”的消息在網絡上傳播,稱四川“前幾天把樂山大佛給賣瞭”,引發網民熱議。

  有關消息配發一張標題為“樂山大佛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30年經營權整體轉讓”的競拍圖片,稱“30年經營權賣瞭17億,佛祖是做夢都沒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賣掉的一天”。該圖片顯示,限時競價結束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17點。在該消息下面,不少網友留言評論並轉發。有網友質疑,“各地城市建設搞得如火如荼,不像差錢的樣子喃”,也有網友留言:“這也能賣?”

有關消息配發一張標題為“樂山大佛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30年經營權整體轉讓”的競拍圖片。(微博圖片)

  6月26日,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回應事件,表示該交易確實存在,但非近期,而是幾年前,是符合規定的。相關方表示,這是按照相關管理條例,正常的工作,“根據相關管理條例,該經營權就應該公開出讓。”公開信息顯示,該項目掛牌起止日期為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9日,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的30年經營權由樂山大佛實業有限公司獲拍。

  根據樂山市人大常委會發佈的《樂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樂山大佛保護范圍內禁止擅自出讓或者變相出讓世界遺產資源;在樂山大佛保護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經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對經營活動實行總量和區域控制。同時,該條例還寫明,市中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樂山大佛保護范圍內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加強審核和監督管理,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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