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 題: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這些看點值得關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白陽、王子銘、馮傢順
將愛國主義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規定學校建立愛國主義教育相關課程聯動機制,要求推動紅色旅遊融合發展示范區、重點區建設……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26日首次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諸多規定值得關註。
看點一:在全體人民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
憲法規定,國傢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公民有維護國傢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此基礎上,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進一步明確:國傢在全體人民中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培育和增進對中華民族和偉大祖國的情感,傳承民族精神、增強國傢觀念,壯大和團結一切愛國力量,使愛國主義成為全體人民的堅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覺行動。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張翔認為,以立法形式保障愛國主義教育的開展,能夠讓憲法相關規定得到有效落實,有利於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有利於進一步維護國傢統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根據草案,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涵蓋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傢象征標志、祖國大好河山、國傢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傢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跡等方面。在實施方式上,強調要利用紅色資源、文化遺產、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文化場館等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通過國傢功勛榮譽表彰獎勵,國慶節和重要紀念日、重大節慶日等活動,通過升掛國旗、奏唱國歌、憲法宣誓等儀式禮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
6月15日,護旗隊護送國旗進入杭州亞運會火種采集儀式現場。新華社記者 江漢 攝
上海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邢雲文表示,與國歌法、國徽法、國旗法等專門法相比,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的內容綜合性、廣泛性較強。實踐中,應當著力堅持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有機統一,把愛國主義教育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發揮好傢庭、學校、社會的作用,善用“大思政課”開展愛國主義教育。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通過在國傢憲法日廣泛開展憲法宣誓等儀式,讓人民群眾在現實生活中切實感受到憲法的權威。在愛國主義教育實踐中,要繼續深化憲法宣誓、國傢象征標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通過儀式禮儀等增強人民群眾的傢國情懷。”邢雲文說。
看點二:突出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愛國主義教育
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傢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
草案規定,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將愛國主義教育貫穿學校教育全過程,辦好思想政治理論課,並將愛國主義教育內容融入各類學科中。
陜西西安西咸新區第一小學教科研中心主任呼延聞婷介紹,近年來,她所任職的小學著力構建愛國主義教育“生活化”課程體系,除瞭在思政課上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之外,還倡導開設紅色研學課程、紀念日實踐課程、傳統節日實踐課程等,讓愛國主義教育自然而然地融入孩子的日常生活。
草案對學校如何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提出瞭具體要求。比如,建立愛國主義教育相關課程聯動機制,針對各年齡段學生特點,確定愛國主義教育的重點內容;將課堂教學與課外實踐相結合,把愛國主義教育內容融入學校各類主題活動等。
3月25日,遊客在遵義會議會址景區遊覽。新華社發(羅星漢 攝)
呼延聞婷說,要在常規課程教學中更加註意挖掘紅色素材,補充相應的時代背景或英雄事跡,對學生進行主題式教育;對於與課本知識相關的紅色資源、紅色基地,要鼓勵學生前往參觀,近距離感受愛國主義精神力量。
邢雲文建議,結合當代青少年接受習慣,創新愛國主義教育方式方法,加強網上愛國主義教育空間建設;繼續完善愛國主義教育主體責任和工作機制,形成政府、社會、學校、傢庭推進愛國主義教育的合力。
看點三:充分發揮各類主體的相關職責與作用
草案規定瞭愛國主義教育的領導機制,對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等的愛國主義教育職責予以明確。
根據草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紅色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利用,發掘具有歷史價值、紀念意義的紅色資源,推動紅色旅遊融合發展示范區、重點區建設,發揮紅色資源和紅色旅遊的教育功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文物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文物古跡、傳統村落等文物和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發掘所蘊含的愛國主義精神,推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等。
草案還從建立健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認定、保護、管理制度,支持愛國主義題材文藝作品和出版物的創作、出版,支持愛國主義教育理論研究和人才培養,對在愛國主義教育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等方面,加強支持保障力度。
“草案的規定突出瞭文藝作品評選、理論研究和先進表彰等工作的愛國主義導向,有利於在全社會進一步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說。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徐繼敏表示,草案賦予中央和地方愛國主義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統籌協調職責,規定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各部門在各自職責內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工作,要求各群團組織發揮各自優勢向相關群體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這些針對不同主體職能定位制定的“權責清單”,能更好發揮各類主體在愛國主義教育實踐中的作用,進一步提升法治化治理能力。
草案還對侮辱國歌、國旗、國徽,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烈事跡和精神等違背愛國主義精神的禁止性行為及其法律責任作出規定。
餘凌雲表示,草案的這些規定與現行法律相銜接,對於進一步落實憲法有關規定、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具有重要意義,是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重要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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