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微信號2日凌晨發文稱,該協會於5月30日印發的《關於合理調整二手房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會辦[2023]09號),因對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政策精神把握不準、領會不透,悖離上級精神給房產經紀行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對此深表歉意。
該協會表示,為及時消除影響,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已立即印發通知撤銷上述文件,並深刻吸取教訓,深入學習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精神,深入領會政策措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進一步研究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發展,切實降低房產經紀行業當事人交易成本。
在此前,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佈《關於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傭金標準 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其中顯示,調整由買方全額支付交易傭金的現行辦法,轉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傭金;合理下調中介企業的傭金收費標準,單方收傭比例定為房屋成交價的1.5%,指導意見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試行期一年。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