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近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若幹政策措施》文件解讀。主要內容如下:

  民間投資是全社會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企業是上海市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耕耘者、建設者、分享者。為切實落實“兩個毫不動搖”,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營造公平的市場準入環境

  著眼於促公平、提信心,推出三項措施:

  第一、落實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堅決破除隱形壁壘,進一步強調對國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支持民營企業依法平等進入,依法開展投資。在服務規范上,要求涉企事項辦理條件不得含有兜底條款;在加快企業準入時限上,在浦東新區試行“準營承諾即入制”改革。

  第二、支持民間投資參與重大項目。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國傢“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的項目及上海“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的設計、施工、原材料、設施設備供應等,在招投標中一視同仁。

  第三、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帶動作用。發揮財政預算的剛性約束作用,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政府投資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

  二、優化民間投資環境

  著眼於優服務、提能效,推出六項措施:

  第一、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作。重點聚焦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程建設,用好我市建設工程領域審批制度改革最新成果,把受到企業歡迎的“樁基先行”、“多測合一”、項目用地清單制等改革措施進一步落實落地,推進實施“水電氣網聯合報裝”等改革新措施,為民間投資項目減環節、減時間、提效率。

  第二、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兼顧好廣大中小微企業經濟活動的政策需求,落實好國傢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確保扶持中小微企業、鼓勵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實施不打折扣。

  第三、降低企業用地成本。聚焦要素保障,產業用地地價實行底線管理原則,工業用地最低可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確定,研發用地最低可按本市研發用地基準地價出讓。支持民間投資參與存量產業園區轉型升級。

  第四、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嚴格執行建築區劃紅線外用戶水電氣接入“零負擔”政策。

  第五、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建立健全政商定期溝通機制,各級領導幹部通過深入調研等方式,為民營企業解難題、辦實事。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

  第六、弘揚企業傢精神。鼓勵民營企業爭創上海市重點工程實事立功競賽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定期開展優秀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傢評選,加強宣傳報道,營造鼓勵民營企業幹事創業、更好發揮作用的濃厚氛圍。

  三、完善民間投資融資服務

  著眼於更便利、更快捷,推出四項措施:

  第一、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在全市41個主要執法領域推行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推進實施公共信用信息數據上鏈工程,實現“一次申請、同步修復”。

  第二、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重點聚焦盤活民間投資存量,支持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消費基礎設施等領域加快發行REITs產品,增強再投資能力。支持民營企業在滬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將不同地區資產進行整合優化後通過基礎設施REITs充分盤活。

  第三、發揮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進一步增強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能力,穩步提升民營企業首貸率。優化完善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考核機制。

  第四、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民間投資項目。推動金融機構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民營企業平均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四、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

  著眼於促創新、優結構,推出七項措施:

  第一、支持民間投資科技創新。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國傢相關創新中心、創新平臺建設,承擔國傢重大科技戰略任務,引導民間投資在高質量發展中找準定位。支持有技術優勢的民營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第二、加大三大產業民間投資支持力度。推動民間投資在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和重大原創技術突破中發揮作用。一方面,全面落實好三大產業相關的各項資金補助政策,積極引導民營企業深度參與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三大產業高地建設。另一方面,打好專業服務“組合拳”。進一步發揮國傢藥審長三角分中心服務作用,加強對民營企業新藥、器械上市許可註冊申報的指導;將民營企業動態納入本市研發用物品“白名單”、進出境特殊物品聯合監管機制,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統籌全市政府投資的高性能計算資源,為民營企業提供普惠的算力支撐。

  第三、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新型基礎設施。著力推動智能算力、智慧存儲“補需方”改革,推動政府部門租用民間投資專用算力支持大語義學習、元宇宙、時空底圖等專業場景應用。通過創新券支持中小企業租用算力和存儲資源。

  第四、強化綠色發展領域民間投資支持。針對近年來民間投資較熱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項目,進一步明確資金補助等政策。

  第五、穩定房地產民間投資。著力做好“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鼓勵民間投資參與“兩舊一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運營。

  第六、促進民間投資參與社會民生服務。對於醫療、教育、文體等社會民生投資,進一步放寬對社會辦醫醫療設備的配額限制;制定新一輪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實訓中心建設補助政策;用好有關專項資金,支持民間投資文創、文體旅遊項目。

  第七、鼓勵民間投資參與鄉村振興。重點結合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引導民營企業投資生態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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