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加強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對保障醫保基金安全運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意義重大。針對醫保基金“跑冒滴漏”和違法違規問題,通過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強化協議、行政、司法綜合運用,破解各類監管難題,堅決守住醫保基金的安全底線。

  創新監管方式 追查基金使用違法違規行為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救命錢”。近年來,通過飛行檢查、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定點醫藥機構明目張膽的騙保行為有所遏制,但“跑冒滴漏”等老問題尚未有效根治,違法違規新問題日益凸顯,亟須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管的制度和方法,堅決守住基金的安全底線。

  形成合力 保障基金使用過程常態化監管

  《意見》提出,要明確醫保基金監管各方職責,包括:強化醫保行政部門監管責任,強化醫保經辦機構審核檢查責任,強化定點醫藥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強化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形成監管合力,為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大數據分析鎖定醫保基金使用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當前監管形式,《意見》明確提出,要成體系地推進基金監管工作。目前,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醫保監管充分運用醫保智能監管子系統,通過大數據分析鎖定醫保基金使用違法違規行為,解決監管面廣、工作量大而監管人手不足的矛盾。

  《意見》明確,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強化協議、行政、司法綜合運用,破解各類監管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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