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國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消息,在民法典頒佈三周年之際,為更好履行民法典賦予的職責,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傢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結合近年來合同行政監管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瞭《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將於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堅持監管與指導相結合、強制性執法與柔性監管相結合的原則,以合同行政監管這一“小切口”,謀劃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大文章”,重點從以下方面入手,進一步夯實合同行政監管的法治基礎:一是加強對利用合同擾亂市場秩序,危害國傢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監管。列明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以惡意串通、賄賂、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等禁止情形,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二是加強對格式條款的規制。禁止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作出減輕或者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益的規定,要求經營者在使用格式條款時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權益。三是加強行政指導。針對特定行業或者領域,市場監管部門可以聯合有關部門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社會公眾免費閱覽、下載和參照使用。四是明確有關合同違法行為的查處方式和法律責任,加大違法行為懲戒力度。

  市場監管總局將以《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出臺為契機,加強合同行政監管執法,加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和推廣力度,防范和糾正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條款,增強合同當事人的守法意識,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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