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貿促會原黨組書記、會長方利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瞭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方利旭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和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紀法意識淡漠,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用地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方利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方利旭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方利旭簡歷
方利旭,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廣東普寧人,研究生學歷,1989年6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汕頭市委常委,潮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梅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貿促會黨組書記、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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