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 題:確保國傢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承諾必達”——民政部養老服務司有關負責同志就《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高蕾
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5月21日向社會公開發佈。
基本養老服務內容有哪些?如何提供這些服務?民政部養老服務司有關負責同志近日回答瞭記者提問。
截至2022年底,全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超過2.8億,占全國總人口19.8%,其中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達2.1億,占全國總人口14.9%,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加快完善,基本養老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斷提高。同時,基本養老服務依然是新時代養老服務工作的短板弱項,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其基本概念和服務對象、內容、標準需要進一步明確。
“意見在中央文件中首次確定瞭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內涵和主要任務,明確瞭政府、社會、市場和傢庭在基本養老服務中的職責定位,明確瞭基本養老服務涵蓋物質幫助、照護服務、關愛服務等主要內容,突出瞭對老年人生活安全與失能長期照護服務保障。”這位負責人表示,意見是推動解決老年人在養老服務方面急難愁盼問題,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的重要制度設計。
制定《國傢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是此次意見的一大亮點。
這位負責人介紹,《國傢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為主線,對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中已經明確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項目進行瞭梳理歸納,整合到基本養老服務的制度框架下。清單包含物質幫助、照護服務、關愛服務等三大類16個服務項目,並分別明確瞭每個項目的服務對象和內容。
“將養老服務劃分為基本養老服務和非基本養老服務,並且用清單化、標準化的方式將基本養老服務作為公共產品向全體老年人提供,是根據我國國情作出的一項創新性政策舉措。”這位負責人表示,這樣的政策舉措可以讓地方政府對現階段保障養老服務“重點要保什麼”“保到什麼程度”做到心中有數,把有限的財力用到老年人最關心的領域、用到老年人生活最需要的關鍵環節。同時,也有利於廣大老年人對於能夠從國傢、社會得到什麼樣的服務保障,做到心中有底。
目前我國各地區的發展仍不均衡,老齡化程度差距明顯。在此背景下,應當如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的公平保障?
這位負責人表示,一方面,黨中央、國務院已經明確的我國老年人應該享有的基本養老服務,原則上要做到全覆蓋、不漏項,《國傢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所列的服務項目必須在現階段基本落實到位;另一方面,省級及以下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實際和老年人需要,研究提出地方具體的實施項目和標準,在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養老服務需要與國傢財政保障能力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能夠使財政可持續,並按照程序進行動態調整。
值得註意的是,意見明確基本養老服務主要由國傢直接提供或者通過一定方式支持相關主體提供,這其中就包括充分發揮市場作用。
“各級民政部門要落實發展養老服務優惠扶持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將政府購買服務與直接提供服務相結合,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無人照顧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這位負責人說,具備條件的地方要優化養老服務機構床位建設補助、運營補助等政策,支持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基本養老服務。
“下一步,民政部將發揮養老服務部門聯席會議機制的牽頭協調作用,推動各部門和地方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落實。此外,民政部還將會同國傢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建立健全評價機制,把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績效評估。對做得好的先進地區或單位要表揚激勵,對工作落後的地區或單位要幫助查找原因,推動工作落實。”這位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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