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記者楊淑君)記者20日從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獲悉,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等13部門近日印發《關於規范引導帳篷露營地發展的意見(試行)》。意見提出,帳篷露營地設立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要求,堅持生態優先、服務大眾、休養生息的原則。

  意見要求,帳篷露營地設立應在不占用現狀耕地、不占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不破壞生態環境、不占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不改變土地現狀用途、不固化現狀地面、不建設固定設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依法依規使用土地。

  意見指出,應壓緊壓實各相關方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帳篷露營地選址、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管理制度、風險辨識、隱患排查、人員登記、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其中明確瞭帳篷露營地周界應設置圍欄等物理隔離設施,圍欄設置須與環境相協調;露營管理單位應當對所有進入帳篷露營地的遊客登記身份信息;做到公共區域視頻監控全覆蓋,視頻監控裝置有效運行維護,24小時專人值守;視頻圖像連續不間斷存儲時長應不少於30日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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