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5月17日電  (記者武少民)記者從天津海事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妥善化解天津首例涉他國禁訴令的國際海運索賠糾紛案件,依法裁定排除涉他國禁訴令,有效維護瞭中國法院司法管轄權,通過能動司法促成兩國企業達成和解,彰顯瞭中國法院的國際公信力。

  據介紹,香港某汽車公司委托挪威某汽車船運輸公司從天津港運輸27輛客車至墨西哥。到達目的港後,卻發現客車不同程度受損,中國某保險公司對27輛客車貨損進行瞭先行賠償,並依法取得瞭代位求償權,但挪威汽車船運輸公司稱此前已與香港汽車公司就運輸約定瞭仲裁條款,也向英國倫敦高等法院申請瞭全球禁訴令,禁止中國某保險公司在英國領域外進行訴訟。而中國某保險公司則認為中國法院具有管轄權,因此呈訟至天津海事法院,要求挪威汽車船運輸公司賠償損失。

  天津海事法院審判認為,案件管轄權是國傢司法主權的核心組成部分,香港汽車公司和挪威汽車船運輸公司在保險事故發生前達成的仲裁協議具有相對獨立性,當事人不能利用全球禁訴令擅自擴大受約束主體。經釋法明理,挪威汽車船運輸公司認可中國法院具有管轄權,雙方就海運索賠事項達成和解,並同時在中國法院、英國法院、英國仲裁庭申請撤訴。

  據介紹,天津海事法院近10年妥善審理涉外案件1800餘件,涉案標的額達66.43億元,涉及30餘個國傢和地區,以公正、高效的海事司法贏得國際贊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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