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5月17日,國新辦就《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傢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兼國傢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張永利解讀《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

張永利介紹,《意見》共10個部分31條,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瞭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標。第二至第九部分是重點工作部署,對明確工作職責、壓實火災防控責任,優化體制機制、建強組織指揮體系,深化源頭治理、防范化解火災風險,加強力量建設、穩步提升實戰能力,註重夯實根基、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突出科技賦能、加大創新技術應用力度,樹牢底線思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提升依法治火水平等8個方面的重點工作作瞭針對性部署。第十部分是強化組織實施,提出瞭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的工作要求。

落實責任是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根本保證。在《意見》部署的重點工作中,突出強調瞭壓實責任問題。一是明確瞭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在繼續堅持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基礎上,強化瞭黨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領導,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強化瞭屬地責任。二是明確瞭部門監管責任。要求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承擔各自責任,特別對應急管理部門、林草部門和公安部門的責任作瞭具體明確。三是明確瞭經營單位和個人責任。要求在林牧區從事各類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履行防滅火主體責任,落實火災防控措施。四是建立監督問責機制。對防滅火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要依法依紀依規追究地方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意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個由黨中央、國務院審定印發的關於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新體制新機制下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裡程碑意義,對進一步提升我國森林草原火災綜合防控能力,特別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傢生態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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