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12日電  (記者李婕)日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明確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

  通知同時明確瞭一系列銜接措施。一是建立去向登記制度。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二是明確戶口遷移要求。高校畢業生戶籍可以遷往就業創業地(超大城市按現有規定執行),也可以遷往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三是明確檔案轉遞銜接。2023年起,組織人事部門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審核和管理人事檔案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的存檔材料,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繼續保存,缺失的無需補辦。此外,通知還明確瞭報到入職流程和信息查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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