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周宇、段穎、董永勝提起公訴,詳情如下: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周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四川省委第二巡視組原組長周宇(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瞭被告人周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瞭被告人,聽取瞭辯護人的意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宇身為國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傢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段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雲南省投資促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段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瞭被告人段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瞭被告人,聽取瞭辯護人的意見。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段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董永勝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永勝(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瞭被告人董永勝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瞭被告人,聽取瞭辯護人的意見。中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董永勝利用擔任原寧夏回族自治區鹽務局副局長,原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業公司經理兼原寧夏回族自治區商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原中國鹽業總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理、兼中鹽湖南株洲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原中國鹽業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企業並購、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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