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甘肅省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瞭被告人蘇孝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瞭被告人,聽取瞭辯護人的意見。平涼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蘇孝林利用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團長、蘭州歌舞劇院院長,蘭州大劇院院長、藝術總監,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及省政府參事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房屋租賃、物資采購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蘇孝林曾獲得“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榮譽稱號
據公開資料顯示,蘇孝林是中國男高音歌唱傢、國傢一級演員,曾任蘭州歌舞劇院院長、蘭州大劇院院長、甘肅省文聯副主席、甘肅省政府參事等職,2021年4月退休。
值得註意的是,2022年8月,蘇孝林榮獲2022年度中國音樂傢協會交響樂團聯盟“終身成就獎”。他還曾獲得“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榮譽稱號等。
蘇孝林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團長、蘭州歌舞劇院院長、蘭州大劇院院長期間,推出的一系列經典作品。如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大型舞劇《大夢敦煌》以及《經典·敦煌》、《難忘的記憶》等多部交響音樂會,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屬《大夢敦煌》。
《大夢敦煌》於2000年首演,有“蘭州名片”之稱,曾獲得中國舞蹈荷花獎、國傢舞臺精品工程大獎、“五個一工程”獎等全部舞臺藝術類國傢級大獎。
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追求低級趣味,道德敗壞。
8月11日,中央紀委國傢監委網站發佈通報稱,蘇孝林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蘇孝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破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隱匿非法所得、銷毀證據;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安排親屬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選拔和錄用中為親屬和特定關系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婚喪事宜斂財,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特定關系人謀利;違反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制工作要求,違規出借單位資金;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放縱貪欲,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國傢財產,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污染任職單位政治生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膽大妄為,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蘇孝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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