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發文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管理 擅自引進、釋放或丟棄外來物種或將追究刑責
外來物種入侵防控事關國傢糧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近日聯合發佈《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若涉嫌犯罪,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制度,每十年組織開展一次全國普查,掌握我國外來入侵物種的種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