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PTB)是全世界所有衛生保健機構圍產期死亡率和發病率的一個主要因素。它包括廣泛的並發癥,從腦室內出血、壞死性小腸結腸炎、支氣管肺發育不良、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和腦癱到圍產期死亡。

早產造成的發病率和死亡率負擔影響到所有衛生保健機構,但對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傢的影響尤為嚴重。全世界每年約有 1500 萬例早產(占分娩總數的 10%),其中近 80% 發生在亞洲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盡管圍產期護理已取得瞭重大進展,但在過去的幾十年裡,自發性早產臨產(PTL)導致的早產比率保持相對不變。

與此同時,由於婦女經常報告與早產臨產相似的癥狀,因此很難建立診斷真正早產臨產的通用方法,從而導致不必要的入院和治療。事實上,很大一部分因 早產臨產癥狀而接受抗早產藥物和產前皮質類固醇治療的婦女最終足月分娩。除瞭給衛生保健系統帶來負擔外,這種不必要的治療可能給母親和後代帶來重大風險。因此,至關重要的是,首先要平衡早產臨產期間的風險收益比,其次是要開發算法,有效指導臨床醫生預測真正的早產臨產,並根據每種情況的基礎設施提供管理。

為指導和規范早產臨產的診治,世界圍產期醫學協會(WAPM)和圍產期醫學基金會(PMF)根據現有的最佳證據,於 2023 年 11 月發佈瞭《早產臨產的管理》的最新指南和建議。

1

早產臨產及早產的定義

早產臨產是指妊娠 37+0 周之前臨產。

在高收入環境中,作為治療和幹預的閾值,建議的早期和晚期妊娠限制分別為 22+0 周和 33+6 周,並應根據資源和基礎設施進行個性化設置。

2

早產臨產的診斷

01

確定的(真正的)早產臨產

確定的早產臨產的診斷是基於確認有導致宮頸改變的規律宮縮(通過手動或胎心監護確定)。每 30 分鐘(1/5 min)≥ 6 次的宮縮和宮頸擴張 ≥ 3 cm 是診斷確定性早產臨產的必要條件。

02

先兆早產臨產的分步管理方法

對於先兆早產臨產,應采取分步的管理方法,其中包括至少 2 小時的觀察期(不論是否住院)。在低資源環境下,宮縮和宮頸擴張將指導進一步的治療。在高資源環境中,應該使用宮頸長度(CL)、生物標志物(如 fFN 或 PAMG)或以上所有的組合來進行進一步的分層風險。

出院和期待治療應依據:

低資源環境:

宮縮和宮頸擴張均停止。

高資源環境:

1)僅有 CL 時:CL ≥ 15 mm。

2)僅有生物標志物(fFN 或 PAMG)時:檢測陰性。

3)CL 和生物標志物:CL > 30 mm,或 CL 15~30 mm 以及生物標志物陰性。

3

早產臨產的管理

01

宮縮抑制劑

建議在妊娠 33+6 周前使用宮縮抑制劑治療,目的是將妊娠延長 48 小時,以便給予產前皮質類固醇或轉移至三級中心。

鈣通道阻滯劑(硝苯地平)或縮宮素受體拮抗劑應作為一線藥物。

在獲得更多數據之前,不應聯合使用宮縮抑制劑。

在獲得更多數據之前,不建議進行宮縮抑制劑維持治療超過 48 小時。

02

糖皮質激素

早產糖皮質激素的使用建議參照 WAPM 的相關指南及建議。

1

按照孕周劃分

妊娠 22+0~23+6 周:

在未來 7 天內有發生早產高風險的妊娠 22+0~23+6 周的婦女,應考慮給予一程的 ACS。該決定應基於當地關於圍生期新生兒支持的標準以及新生兒設施的可用性,並與父母適當協商。

妊娠 24+0~33+6 周:

在未來 7 天內有發生早產高風險的妊娠 24+0~33+6 周的婦女,應給予一程的 ACS。

妊娠 34+0~36+6 的婦女:

在未來 7 天內有發生早產高風險的妊娠 34+0~36+6 的婦女,不常規建議給予一程的 ACS,因為目前對獲益與風險比尚不確定。

2

用法用量

倍他米松(12 mg,肌註,1/24 h,共 2 次)或地塞米松(6 mg,肌註,1/12 h,共 4 次)均可用於促胎肺成熟。

3

重復給藥?

不建議在 ACS 初始療程後重復給藥。

不常規建議單一療程的搶救性 ACS。

如果在至少 14 天前接受過 ACS 治療,在未來 7 天內有發生早產高風險的婦女,可在妊娠 33+6 周前重復給藥。

4

特殊情況

足月擇期剖宮產,用嗎?

由於目前對獲益與風險比尚不確定,在足月擇期剖宮產術前不常規推薦 ACS。在沒有其他指征的情況下,在妊娠 39+0 周之前不應進行擇期剖宮產。

多胎,加量嗎?

多胎妊娠時,ACS 的用藥劑量和適應癥應與單胎妊娠相同。

肥胖,加量嗎?

對於肥胖女性,ACS 的使用劑量和適應癥應與非肥胖女性相同。

PPROM,用嗎?

當符合胎齡標準時,建議在診斷 PPROM 時進行單一療程的 ACS 治療。

合並 FGR,加量嗎?

在合並 FGR 的情況下,ACS 的劑量和適應癥應與適齡胎兒相同。

糖尿病,減量嗎?

在糖尿病女性中,ACS 的使用劑量和適應癥應與非糖尿病女性相同。建議患有糖尿病的婦女在給藥後幾天內密切監測母體血糖水平。在給藥後,葡萄糖耐量試驗篩查應延遲至少一周。

03

硫酸鎂

1

使用孕周

建議在妊娠 31+6 周前使用硫酸鎂保護胎兒神經保護;

對於小於第 5 百分位數的小於胎齡兒,可考慮在妊娠 33+6 周前使用。

2

用法用量

建議的方案包括在 15~30 min 內給予 4 g 靜脈註射,然後 1 g/h 的靜脈維持,直至分娩或達 24 h。

04

預防性抗生素

在沒有感染的情況下,對於胎膜完整的早產臨產不常規建議預防性使用抗生素。

05

活動限制

不建議限制活動以預防早產臨產。

06

分娩方式

1. 早產臨產不是常規剖宮產的指征。

2. 陰道分娩是頭先露單胎和雙胎早產臨產兒的黃金標準方法。

3. 早產臨產不是剖宮產後陰道分娩的禁忌證。

4. 妊娠 34+0 周前不建議手術陰道分娩,但如有必要,低位產鉗分娩優於真空抽吸。

07

產時胎兒監護

對於已確定的早產臨產,應遵循當地協議使用胎心監護或間歇性聽診監測胎兒健康,特別是在妊娠 26+0 周前,並考慮對此妊娠期後者進行胎兒電子監測。

08

臍帶夾閉的時機和預防體溫過低

與足月新生兒一樣,建議將早產兒的臍帶夾緊時間推遲至少 30~60 秒。

在此期間,將新生兒放在聚乙烯袋中可顯著降低體溫過低的風險。

總結

綜上所述,在女性表現出的癥狀和體征引起對早產臨產的懷疑,以識別出真正的早產臨產。WAPM/PMF 支持「首先不傷害」的方法,提出瞭嚴格的確診早產臨產的診斷標準,在不同的情況下,對先兆早產臨產病例采用分步方法,可以區分短暫性子宮活動和真正的動產,減少不必要的幹預。

診斷應基於對正常子宮收縮和宮頸變化的識別。對於不符合既定早產臨產診斷標準的有癥狀婦女,現有數據支持使用 CL 測量和生物標志物(如果有的話)相結合的方法來確定 7 天內分娩風險最高的婦女。

這一高危人群將受益於 48 小時的宮縮抑制劑(鈣通道阻滯劑或縮宮素受體拮抗劑)治療,以便及時給藥並獲得類固醇(如妊娠 < 34>

作者:歐陽振波

策劃:dongdong

題圖:站酷海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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