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後半推半就進行瞭性行為,算強奸嗎?”

年輕的琪琪(化名)在網上認識瞭小徐(化名),在聊天軟件聊瞭半個多月,琪琪覺得小徐很投得來,於是便答應瞭小徐的線下見面。

在一傢餐廳裡,兩人有說有笑,相談甚歡,不知不覺喝瞭幾瓶啤酒,琪琪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

接下來,琪琪就被小徐帶回傢中。夜深人靜,孤男寡女,醉意朦朧。小徐順勢脫掉瞭琪琪的上衣,後來更是得寸進尺,借著琪琪不省人事,跟她發生瞭關系。

途中琪琪醒來,發現男人在她身上肆意運動,然而自己一點力氣都沒有,隻是開著口說不要,但很快她又因頭暈腦脹而昏睡瞭過去……

第二天醒來,琪琪又氣又怕,保留瞭體內證據,安全到傢後,馬上告訴傢裡人,並報瞭警。

被告上法庭的小徐卻很不服氣,稱“她平時酒量很好,喝五六瓶都不醉的,當時肯定是清醒自願的!”

01

酒後亂性:是故意還是身不由己?

“對不起我隻是喝醉瞭,身不由己!”多少男性在酒後亂性清醒過來後,會說出這番話,而有些女生也隻能被迫接受,男人酒後真的迷糊瞭?

實際上,適當喝酒可以助興,但要註意是非常少量。1976年,法卡斯和羅森的一項研究發現,血液中的酒精濃度(BAC)約0.025,男性性反應略微提升。但這種酒精濃度,相當於沒有喝酒。

當飲酒越多,BAC(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就會增加隨著飲酒量的增加,身體也會發生變化:

BAC為0.030-0.059:感覺到欣快感、快樂、抑制力下降,專註力不足;

BAC為0.060-0.099:疼痛敏感度降低、無抑制力,推理以及周圍感知能力減弱;

BAC為0.100-0199:開始有喧鬧、惡心嘔吐表現,同時條件反射和反應時間都會變差,運動能力變得遲緩,男性還可能出現暫時陽痿的情況;

BAC為0.200-0.299:情緒波動,理解能力下降,此時可能會失去意識,甚至記憶空白;

BAC為0.200-0.299:不省人事,失去意識和理解能力,可能出現平衡失調、呼吸喪失等情況。

所以,當真的喝大瞭,整個人爛醉如泥,其實什麼都做不瞭,“作案工具”也會無法起作用。酒精隻是替罪羊,如果男人辯解自己是酒後亂性,千萬別信他的“鬼話”。

在“酒後亂性”的過程中,他們並非真正的迷糊瞭。

密蘇裡大學哥倫比亞分校心理學副教授、研究員佈魯斯·巴索洛,邀請瞭67個人參與醉酒實驗,結果發現,即便是喝醉的人,在啪啪啪的時候,也能意識到自己在幹什麼。

除非是運動能力受損,斷瞭片,而這種狀態下,人已經睡死過去,根本不可能進行性行為。

02

“我喝醉瞭”,並非犯罪的理由

關於酒後亂性和強奸的界定一直是備受爭議,“大傢都喝醉瞭,對方也是半推半就地接受瞭,這也能算強奸嗎?”法律上是如何界定醉酒性侵案件呢?

判斷強奸罪是否成立,一般認為有兩個要點:一是要違背婦女意志(即不同意),二是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系。

酒後性侵案件如何界定?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犯罪學研究所所長趙軍教授解釋,有預謀的讓對方醉酒,或是趁著對方醉酒之機,與對方發生性關系,強奸罪都成立。

在確認發生性關系或存在猥褻行為之後,更重要的就是證明被害人在被害時,是處於醉酒狀態的,行為人對被害人實施犯罪,正好利用瞭這一狀態。

當然“醉酒”需達到,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程度的醉酒,即進入沉睡狀態或是較為模糊狀態,沒有能力反抗。

但由於每個人酒精耐受力不一樣,醉酒後的表現也不一樣,就需要大量取證,包括雙方的交往互動情況、當天喝瞭多少酒、什麼酒、怎麼喝的、持續多長時間,以及平日就連多少,酒桌反應等。

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層面來說,“喝醉瞭”都不是擺脫懲罰發借口。根據《刑法》規定,隻要喝瞭酒犯罪,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不要用“酒精”掩蓋自己的錯誤,酒精不會改變任性,更不是“犯罪”的工具。

03

遭到侵犯後應該怎麼辦?

24小時內做好這些事

不論是男生還是女生,都有可能會在一些不清醒的狀態下被不良分子侵害,那當清醒過來以後,應該做什麼呢?

1、第一時間報警,留存證據

遭遇強奸,女性應整理好情緒,馬上報警。雖然這個過程非常困難,但一個殘忍的事實是,若沒有立即報警,隨著時間推移,證據容易消滅,抓到強奸犯的機會就更加渺茫。

不要著急清洗身體、漱口、梳頭、大小便以及換洗衣服,也不要抽煙、喝水;將避孕套、擦拭過的紙巾、毛巾等強奸犯的遺留物保存好;保留“強迫”方面的證據,如抓痕、血跡、衣物等。

2、報警采證完畢,立即進行緊急醫學處理

首先要避免的是懷孕,采證後,請醫生開具緊急避孕藥,越早吃效果越好。

除瞭避孕,還要避免感染性傳播疾病,如淋病、梅毒、滴蟲病、艾滋病等的風險,請醫生開一些針對性病的篩查,並適當給予治療,如抗菌治療,服用艾滋病阻斷藥等。

醫學處理後的1—2周,一定要註意隨訪,除瞭評估身體創傷的情況,也可以檢測疾病情況。

女性入侵,除瞭肉體傷害,對於心靈也是一種折磨,因此當出現創傷後應激障礙,應積極接受心理指導。身邊的親友也應該及時關註受害者心理,給予鼓勵。

新類型強奸案仍在發生,女性出門在外,一定要註意安全,處於陌生環境時,必須提高警惕,一次的掉以輕心,很可能就會掉入早已“編織”好的“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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