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卫健委发布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2024 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健委官网

考核对象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执业 3 年及以上,现注册在福建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师。本周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告知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在评定相关医师本周期工作业绩或职业道德时,评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这是《医师法》修订实施后福建省首次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按照《医师法》规定,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后 1 年内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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