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作为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中发展最活跃、最迅猛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之一,是国家孵化“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

医保局成立以来,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将创新药以合理价格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并支持加快临床应用等方式,大力支持创新药发展,致力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为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赋能加速。

加速创新药品纳入医保,激活科技创新潜能

国家医保局连续6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基本形成了“每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药品可以更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据统计,新上市药品在每年目录新增品种中的占比从2019年的32%提高至2023年的98%。2023年有多达57个品种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目录”。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目录获得报销的时间,已从原来的5年左右降至1年多,80%以上的创新药能在上市后2年内进入医保。经过6轮调整,已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谈判新增446个,覆盖了目录全部31个治疗领域。谈判准入的药品中,肿瘤用药100个,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93个。通过谈判纳入目录的药品,大部分都是近年来新上市、临床价值高的药品,大量新机制、新靶点药物被纳入目录。比如,2017年以前,医保药品目录内没有肿瘤靶向用药,2023年版目录中已经有74个肿瘤靶向药,其中很多治疗领域实现了不同代际靶向药的多样化选择。同时,6年累计调出了395个疗效不确切、易滥用以及临床被淘汰、或者已退市的药品,实现了药品“有进有出”,给创新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腾出空间。随着我国新药研发、生产和上市速度加快,更多创新药更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但让医药创新结果加快惠及患者,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医药领域科技创新潜能。

综合评价药品价值,提供优质创新动能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支持优质创新药品优先优价进入医保。在价格谈判阶段,以创新性为重要指标,同时秉承循证原则,借助卫生技术评估理念和技术,综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公平性等多维度综合研判药品价值,合理确定谈判底价,实现价值购买。2023年有25个创新药(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注册分类标准批准的1类化学药品、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3类中药)参加谈判,谈成23个,成功率高达92%。在纳入后的续约阶段,进一步优化规则,适当控制续约、新增适应症降价的品种数量和降幅,给予创新药稳定的预期。以2023年为例,100个续约药品中70%实现原价续约,仅30%因销售额显著超出预期等原因需要降价,平均降幅6.7%;同时这100个续约药品中有18个增加了新的适应症,仅1个触发降价机制。为支持创新药海外上市,借鉴国际做法,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对部分药品进行了价格保密,不主动公布药品实际价格。2023年版药品目录中,有229个谈判药品实行了价格保密。总体来看,医保谈判中创新药价值综合评价机制实施效果良好,优质创新药品可进医保、可得优价,有助于进一步增强药企优质创新动能。

推动创新药品扩销放量,提升持续创新势能

针对创新药品“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难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措施推动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一是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信息系统调整等措施,确保谈判药品按照协议调整如期价格,做好目录落地实施的准备。二是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联动,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目录新增药品纳入配备名单,提升用药保障水平。三是指导各地完善“双通道”机制,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等渠道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四是强化准入后管理,加强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对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五是组织企业定期报送药品配备机构名单,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官方APP开通查询通道,方便医生和患者查询、购买。通过解决创新药品临床使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大幅提升准入创新药品的可及性,进而确保创新药获得合理回报,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持续创新的势能。

总的来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已基本形成“可进医保-可得优价-可获实利”的“三可”创新驱动合力,为构建生物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赋予“科技创新潜能”“优质创新动能”“持续创新势能”。国家医保局将深刻理解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新质生产力”形成为目标,完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相关政策,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从仿制为主向创新引领跨越,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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