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细心者可以发现,与之前表述相比,医疗、医保在排序上出现变化,给予卫生健康行业更多的鼓励和肯定,也与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实现了更为紧密的理论闭环。

回顾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历程,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是主旋律。医疗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保健康复的核心内容,与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人民群众感受最具体;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保命钱”,也是医疗服务和医药产品的重要筹资来源;医药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服务的质量安全、能力和水平。通过“三医”联动改革破解以药补医痼疾、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政策,各地医改展现了活力,有了可预期的光明前景。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提出更高要求。“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立足点是人民群众的需求,落脚点是高质量满足需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在深化医改中,力推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无陪护”病房、家庭病床等服务模式,强调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性,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宣教。这些工作既是对人民群众需求的及时回应,也给医保、医药领域的改革提供了新突破口。

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从发现问题而来,到解决问题中去。当前,“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改革要继续向“深水区”推进。医疗卫生工作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易于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案,同样需要医保、医药工作在保障作用发挥、医药产品生产供应等工作上协同发力,才能更好满足民生需求。同时,医保、医药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支付方式改革、药品一致性评价等工作的落地,有赖医疗一线的实践和反馈,从中找到最优解。

保障人民健康是一个系统工程,医疗、医保、医药不能局限于耕好自己的“责任田”,还要共同直面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和监管联动机制。

在政策协同方面,加强党对深化医改的全面领导,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跨部门工作机制,使制定的各项改革政策目标一致、措施协同、落地有声,提升治理的整体效能。在信息联通方面,要把“三医”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费用“一站式”结算、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规范查询、远程医疗、异地就医等业务应用场景为重点,切实提高协同治理、运行评价等决策和服务能力。在监管联动方面,形成“三医”标准统一、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监管格局,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制度,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保证不损害群众利益、不损害医保资金安全。

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的基础。

在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中,卫生健康系统更加自觉地扛起改革的大旗,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前端优势,解决好群众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将更好推动改革走向纵深,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健康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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