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所在医院院内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取消头孢美唑注射剂型皮试的通知」 :

通知全文如下:

经多方研究,头孢美唑说明书上的「药敏试验」是指体外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并非皮肤敏感性试验,说明书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皮试」。

根据《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 年版)》,即日起取消头孢美唑注射剂型皮试。参照其他免皮试类头孢注射剂操作如下:

1. 医生在开具医嘱时,按照信息提示要求,详细询问患者「既往有无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Ⅰ型(速发型)过敏史」:

有:按照信息提示,完善病程记录,换用其他药物;

无:直接开具医嘱。

2. 药师在调剂该类药品时,也应询问患者既往过敏情况,发现有过敏史的,及时联系医生。

3.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请详细询问患者既往有无该类药物Ⅰ型过敏史,若有,请及时向医生反馈;在患者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用药后情况,出现反应及时处理。

药学部

这也是笔者所在医院既 2023 年 12 月 18 日内网发布的「关于取消头孢菌素类注射剂型皮试的通知」以来的又一新举措。至此,我院头孢菌素类注射剂要求皮试的就剩下「头孢噻肟」一种注射剂了。

为什么头孢不再推荐常规进行皮试?

《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试验指导原则(2021 年版)的通知》中提到: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皮试对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 [1]

哪些情况需要进行头孢皮试?

仅以下情况需要皮试:

1. 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 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应当向药品提供者进一步了解药品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理,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和阴性预测值,并要求提供相应皮试试剂 [1]

是否需要皮试说明书是如何规定的?

请看以下三种头孢菌素注射液说明书中的描述:

1. 注射用头孢拉定: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 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2]

可见,注射用头孢拉定并未提及用药前需常规皮试。

2.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用药前需进行过敏试验 [3]

3.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使用本品时,原则上应做药敏试验 [4]

结合笔者所在医院发布的最新通知,头孢美唑在用药前我们将不再需要进行皮试。具体可根据所在医院的规定。

头孢不再常规皮试有何意义?

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多且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一类抗菌药物。

由于对药物过敏反应机制、皮试意义等存在认识误区,许多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过于依赖皮试,过敏史甄别欠细致、皮试适应证偏宽泛、皮试操作不规范、结果判读不正确等现象仍普遍存在。由此可能导致过敏反应急救应对不足,浪费医疗资源,延误患者治疗,缩窄抗菌药物选择范围等后果 [1]

取消头孢常规皮试的意义:

1. 减少因皮试操作不规范、判断不正确而造成的误判,让患者在抗菌药物使用上多了一种选择,避免延误治疗。

2. 减少患者经济支出,节约患者就医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3. 节约医疗资源,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量。

当然,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应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有关 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适应证、意义、结果解读和过敏反应预防、救治的培训,纠正将预防过敏反应全部寄托于皮试、皮试适应证过泛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对从事皮试操作的护士进行过敏反应相关理论和皮试操作实践的重点培训 [1]

本文首发于丁香园旗下专业平台:丁香园呼吸时间

策划:超超

参考文献:

1. 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 年版).

2. 注射用头孢拉定说明书.

3.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说明书.

4. 注射用头孢美唑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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