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卧床老年人被护工扇脸的视频流传于网络。视频拍摄者是老年人隔壁病床的家属。近些年,老年人遭受非子女照护人员不当对待的事件时有发生。
老年人各项身体机能退化,需要照护人员拿出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即使老年人在被照护过程中,无法保持较高的依从性和配合度,照护人员也不该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回应。该事件中,涉事护工的行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
作为子女,将父母托付给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并不意味着就尽到了赡养义务。如此做法,只是为了让老年人获得更专业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支持,并不能代替子女所能提供的情感慰藉。子女将父母安置在养老机构后,应定期探望,或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沟通,让他们感受到家人的关怀。不仅如此,子女还应在父母入住养老机构后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质量,确保机构所提供的服务符合预期。
而养老机构作为提供服务方,更需承担起应有的监督责任,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入住体验。在保护老年人隐私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养老机构应尽量完善监控设施。这些监控设备不应成为子女事后问责的“利剑”,而应作为保护老年人的“坚盾”。养老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此外,养老机构应强化员工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
老年人遭受不当对待,也与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密切相关。根据《养老服务人才状况专项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2004名养老机构从业者中,约四成表示自己未曾参加过系统而专业的岗前和在职培训。相关部门应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入职门槛,让老年人及其家属有人可用、放心敢用。
另外,《报告》显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对工资收入的满意度偏低,这也是部分护理员服务态度欠佳的原因之一。相关部门应制订合理的绩效激励指导意见,以激发养老护理员的工作热情。2023年7月,江苏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其中提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可申请评定初、中、高级职称,对应名称依次为养老护理师、主管养老护理师、副主任养老护理师。各地可借鉴这一做法,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考评机制,同时辅以薪酬激励机制,推动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此外,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各地应尽快完成新建养老机构的星级评定工作。如此,老年人及其家属在选择养老机构时有直观参考,职能部门也能全面了解机构服务能力。而养老机构为了获得更高的星级,自然会主动加强管理,以避免发生类似的负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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