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6岁,来自广西农村。13岁辍学,在朋友的怂恿下吸食了K粉,从此走上吸毒道路。”近日,记者走进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咨询室,对部分未成年戒毒人员进行采访,率先受访的李丽(化名)精神状态不错,对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吸毒经历。让李丽更能够敞开心扉,直面采访的动力正是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以关怀式教育、契合式康复开展的系列服务工作。
关怀式教育 契合式康复
“刚进入戒毒所时,李丽(化名)很害怕,整个人面黄肌瘦,因吸毒导致身患消化系统疾病。我就以姐姐的身份和她谈心、聊家常,慢慢取得她的信任,让她感受到亲切感和安全感。”杨泞铱是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通过定期和李丽(化名)谈心谈话,从心理辅导入手,慢慢打开李丽(化名)的心结,并系统地对她开展入所教育、普法教育和禁毒宣传教育,同时一对一地开展心理矫治和康复训练。
近年来,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聚焦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主责主业,做实做细未成年(青少年)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将戒毒专业优势和资源向未成年群体拓展,以关怀式教育、契合式康复不断提升未成年群体戒毒康复效果。
赵亮(化名)今年刚满18岁,来自文山,在戒毒所戒毒已经一年零两个月了。说起吸毒经历,他感到非常后悔,在本该读书的年纪疯狂逃学,禁不住诱惑和朋友一起吸食毒品。因为吸毒,他的肺部出现损伤。
“我现在的身体好多了,变得比以前强壮了。”说着还向记者展示起自己的肌肉。管理警察张剑波告诉记者,赵亮刚入所时极其叛逆,加之身体不好变得自暴自弃。民警通过各种尝试、各种方法打开他的心结,运用云戒通修复他和家人的亲情关系,让从小疏于管教、缺少关爱的他感受亲情的温暖。从那以后,他开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康复训练和心理团体辅导。并根据他的身体情况制定有氧慢跑、戒毒康复操、凳子操等康复训练计划,帮助他慢慢恢复身体机能。
一直以来,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注重未成年戒毒人员的个案化教育矫正,坚持从身体上、心理上去除毒瘾,引入在精神上补钙、在情感上补爱、在文化上补课、在谋生上补力,努力打造让孩子安心、让父母放心、让社会关心的平安、爱心、就业、社会四项工程。
积极构建所内戒治和所外延伸一体化
“在戒毒的两年中,我吃得好、睡得好,警察待我们就像家人一样。我拿到了技能证书,即将出所,警察帮我联系了就业单位。”即将完成戒治出所的马三(化名)高兴地和记者说道。
据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李从斌介绍,省一所于2014年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围绕未成年戒毒人员身心健康,探索推行“四季运动康复套餐”(春季慢跑和气排球、夏季小洪拳和太极拳、秋季凳子操、冬季杯子操)。同时,认真开展爱国主义、法律法规、传统文化、生活常识等方面的教育,通过警校共建、资料共享,进一步拓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和戒毒场所社会职能延伸工作。
在对解戒出所的未成年戒毒人员后续照管中,坚持无缝对接,一对一帮扶,利用定期回访、建立微信群、与社区等职能部门对接等方式做好社会化延伸指导工作。李从斌表示,其中,一人通过一对一帮扶考入云南大学,很多人进入园林园艺、物业管理、养老看护等机构持证上岗。李从斌表示,针对2017年至2018年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326名未成年戒毒人员进行了回访调查,他们的操守保持率超过了96%,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打造禁毒宣传新形式 更好守护青少年
受访的三名未成年戒毒人员吸毒之前对毒品的危害知之甚少,对毒品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面向青少年开展防范药物滥用教育,其本质就是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毒品预防教育是安全教育,是科学教育,更是人的全面发展教育。”
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莫关耀告诉记者:“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打造禁毒宣传新形式,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禁毒教育理念、加强禁毒理论研究、重视禁毒师资建设、研发禁毒教育资料、解决禁毒机制体制问题、落实政策法律保障,才能真正提升教育质量,保障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持续、健康和稳步发展。”
莫关耀表示,司法行政戒毒机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体现新时代特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开展宣传,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与教育部门形成合力,发挥禁毒防艾教育基地作用,收获了社会一致好评。
据悉,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与云南师范大学在禁毒教育、禁毒法治建设、禁毒(戒毒)社会工作和禁毒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合作,共建教学科研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同时,将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与强制隔离戒毒紧密结合,将减少毒品需求与毒品危害有机结合,在预防青少年滥用麻精药品,防范戒毒人员复吸方面持续发力。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与云南师范大学共搭平台、资源共享、强强联合,推动新时期“一体两翼”司法戒毒新模式全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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