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切实提高儿童参保率,力争到今年年底,80%以上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到“十四五”期末,儿童参保率稳中有升。《通知》由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共同发布。
《通知》明确,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儿童参保人数稳中有升,2023年参保儿童为2.56亿人。儿童参保人数的稳步增长,为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发挥了基础性、兜底性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新生儿参保手续多、流程长,少数家长参保意识不强、个别城市对常住儿童参保户籍限制尚未完全放开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部门合力,推动儿童参保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知》着眼于实现《“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的每年95%以上参保率目标,在保持儿童参保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重点优化新生儿童参保流程、简化参保登记环节,改进服务,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通知》鼓励地方进行探索创新,鼓励地方探索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并可通过亲情账户或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医保码,在出生后180天内均可凭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
《通知》还明确,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的基础上,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包括儿童在内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分类做好符合资助条件的各类困难儿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其及时参保。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创造条件放开儿童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儿童在常住地、学籍地参保。支持参保职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通知》表示,各省级医保部门要会同本省教育、卫生健康、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加强对所辖地区儿童参保专项行动的督导,及时整理分析总结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经验、成效、问题及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将对儿童参保工作建立调度和督促机制,定期通报儿童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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