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發通知,成立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詢委員會。該咨詢委員會在教育部領導下,承擔全國大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咨詢、監測、評估、科學普及、引領指導等職責:

(一)開展實踐調查。組織專業力量,開發適合我國大中小學特點的心理健康測評工具庫,建立完善的調研體系和監測機制,跟蹤、監控和預測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態,準確把握我國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

(二)組織科學研究。針對新形勢下大中小學心理健康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開展科學研究,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規律,促進各地和學校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學生心理健康工作。

(三)引領服務發展。堅持與時俱進,需求引領,整合多方資源,創新發展心理健康服務模式,為大中小學生提供更加專業、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務。

(四)提供決策參考。做好重要決策、頂層設計的前期研究,為政策制訂提供咨詢和決策參考意見,服務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風格、符合中國文化心理和中國學生特點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

(五)推動科普宣傳。發揮專業優勢,分類面向學生、傢長、教師等群體進行科普宣傳,為推進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開展相關研究和創新實踐模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據瞭解,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詢委員會每屆任期4年,實行“一體+片區”組織機制,根據地理區域劃分為華北和東北片區、華東片區、華中和華南片區、西南片區、西北片區。各工作片區將通過調研、科普宣講、義診等多種適宜方式,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覆蓋所在片區省份的重大活動,對片區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進行一次評估,準確把握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現狀、發展動態、存在問題及工作建議。

(總臺央視記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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