繾綣歲月中,蜿蜒盤旋於甘青兩省交界處的祁連凈土如一座高山固體水塔,靜靜滋養著千裡河西走廊的片片綠洲。

聚焦祁連山生態整治,2017年9月,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張掖設立祁連山林區法院。自此,甘肅在環境資源保護專門化審判和集中管轄改革中邁出實質性步伐,為構築祁連山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體系提供瞭“甘肅樣板”。

日前,人民法院報記者來到祁連山北麓甘肅片區采訪。

三個巡回辦案點、四個生態修復基地、九萬餘株補植林木、多方綜合治理,以司法協作保護為沃土,“由亂到治”的大美祁連宛似一屏丹青畫卷收入眼簾。

探索多種方式,修復生態環境

“這是最後一株苗瞭!”

夏秋交替之際,被告人王某前在位於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白銀蒙古族鄉西牛毛村附近的祁連山林區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栽下最後一株補植林木,為一筆生態修復“欠賬”畫上瞭圓滿的句號。

去年5月,王某前參加村裡的“祭泉”民俗活動時,點燃瞭“煨桑”用品。過後,一場大風使未完全熄滅的火種復燃,35.43畝喬木林地、86.26畝天然牧草地被火舌無情吞沒,造成損失達46.8萬餘元。

今年3月,祁連山林區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處王某前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判令其依據《肅南縣祁豐藏族鄉異地生態修復文殊南山補植工程作業設計》完成生態修復任務。

今年5月,王某前的修復任務已完成過半。考慮到被告人傢中有實際困難,準許其轉移至離傢較近的新建基地,也就是祁連山林區法院在轄區內建立的第四個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繼續完成剩餘修復任務。

據介紹,祁連山林區法院所轄區域多屬較為偏遠、交通不便、經濟欠發達的村鎮地帶,盜伐林木、私販山珍、用火不慎引發森林草原失火等,是當地群眾成為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的主要緣由。案發後,多數被告人還常因傢庭困難而繳納不上罰金。

祁連山林區法院以“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為原則,積極探索適用易科執行、勞務代償、異地補植等環境修復司法措施,先後建立集生態修復、法治宣傳、警示教育等功能於一體的生態修復基地四個,占地面積為602畝。

目前,該院執行到位罰金、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賠償和生態修復費用共計221.8萬元,栽種各類林木91300多株,使得類似的違法行為得到遏制,破壞的生態環境得到修復,損害的野生資源得到賠償。

前移服務端口,開展巡回審判

綿延起伏的草場如流水般掠過車窗,牛羊馬匹宛若星子散落其間。沿著巍峨疊嶂的祁連山系一路向東車行200餘公裡,方可到達祁連山林區法院三個巡回辦案點之一——山丹軍馬場。

祁連山國傢公園地處甘青兩省交界處,總面積達6.02萬平方公裡,有68.5%的面積在甘肅片區,這其中,72%都在祁連山林區法院管轄范圍之內。

針對轄區東西跨度達1000多公裡的現狀,本著便民、利民、為民的原則,祁連山林區法院不斷前移司法服務端口,在祁連山、連古城、敦煌西湖、安南壩、鹽池灣五個國傢級自然保護區設立環境資源巡回審判點的基礎上,又在祁連山國傢公園設立山丹軍馬場、肅南祁豐、皇城三個巡回辦案點,推動實現轄區訴訟服務全覆蓋。

“我們堅持案件發生在哪裡,就把庭開在哪裡,盡可能對每個案件進行公開審理或宣判,通過以案釋法,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山丹軍馬場巡回辦案點法官田惠芬如是說。

加強部門協作,推動綜合治理

保護生態環境不僅需要增強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治觀念,更需要司法執法機關之間的緊密配合。

據祁連山林區法院院長楊學詩介紹,該院積極推動祁連山國傢公園綜合治理,定期召開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管護中心“四長”聯席會議,多次深入五個國傢級自然保護區進行行政執法調研與培訓,對於在調研和審判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積極向相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

一番努力下來,司法與行政執法實現無縫對接,共同為築牢祁連山生態安全屏障貢獻著法治力量。

一粒種子在祁連山澤被下落地生根、發芽長大。

如今,“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體系,在祁連山這片土地上,逐漸成形,日趨完善。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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