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民建中央委員、民建廣西區委會副主委,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黃超

“環境資源審判理念”在司法實踐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法院在處理環境資源案件時的基本立場、原則和方法,是環境資源審判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本次《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3)》提出瞭“能動履職、綠色發展、系統保護、最嚴法治、協同治理”理念,既體現瞭新時代司法審判理念的共性特征,又展現瞭環境資源審判的獨特視角。

其中,綠色發展、系統保護和最嚴法治理念,區別於傳統審判理念,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發展理念在司法領域的深刻詮釋。

回顧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發展歷程,審判理念經歷瞭從“整體性司法、協同性司法、預防性司法、恢復性司法、公益性司法”(《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0)》)到“能動履職、綠色發展、系統保護、最嚴法治、協同治理”的變革,我們看到瞭環境資源司法改革的與時俱進和創新突破,特別是“能動履職”的提出,準確定位瞭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國這場國傢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政治職責、法治職責;從“恢復性司法理念”到“綠色發展理念、最嚴法治理念”的深化,體現瞭對新發展理念,特別是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的完整準確全面貫徹;從“預防性和公益性”到“系統保護和協同治理”的提煉,則將環境資源審判領域的特殊屬性升華到瞭系統觀念和全局觀念的新高度。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理念一新天地寬。相信在新理念的引領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將邁向更高水平,為全球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提供更多更好的中國方案。

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能源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青海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青海省西寧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青海恩澤律師事務所主任 馬海軍

綜觀2023年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理大量環境資源案件,環境資源司法力度進一步加大,審判質效進一步提升,審判職能作用發揮更加充分,深切感受到以下鮮明特點:

一、生態環境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更加立體、充分。人民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傢工作大局,用有力司法縱向打好“藍天”“碧水”“凈土”污染防治攻堅戰,人民法院審理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和涉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噪聲、光、放射性污染等環境污染糾紛案件,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橫向做好“環境美好”“生物多樣性”“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保護與促進,堅決築牢國傢生態安全底線,環境司法與生態文明建設同聲相應。助力新質生產力培育和發展,綠色法治化營商環境營造,有力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使人民對美好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二、能動履職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更進一步加強。各地人民法院不斷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能動履職。在立案、審理、執行各階段均有具體舉措,在司法建議、司法公開、司法宣傳和協調聯動等方面不斷探索建立能動履職工作機制。“抓前端、治未病”“暢通訴訟渠道,探索訴前程序、預防性程序”“創新責任承擔方式”“特色生態修復司法保護基地建設”等一系列工作方式創新和司法職能延伸,在法治軌道上強有力助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報告中,江西法院在污染環境案中延伸職能,探索企業整改評審和判前社會效果評估機制,引導企業改進技術,帶動上下遊產業鏈減少危廢量、碳排放量近2000噸,實現瞭“辦理一個案件,挽救一個企業,帶動一個行業”的良好效果。

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山東文康(臨沂)律師事務所主任、黨支部書記,山東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顧問 程萍

2813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和組織、省域集中管轄的環境資源專門法庭紛紛設立受案、“1+1+N”專業化審判架構全面推廣……去年以來,人民法院以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為生態文明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的成果有目共睹。

當下,在環境資源領域的一些違法行為,往往具有鮮明的專業性、技術性,甚至部分案件還有較高的隱蔽性。這就要求環境資源審判領域法官不單要具有法律知識,還要掌握環境資源領域專業知識,方能提升環境資源案件審判質效水平。在我看來,人民法院重點推進完善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組織體系,優化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借力生態環境技術調查官和專傢庫等“外腦”,穩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建設,正是踐行“術業專攻”理念的生動實踐。

我同時還關註到,人民法院在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既能夠審時度勢,又能做到順勢而為。比如,在推進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工作中,建立統一歸口“三合一”工作機制,由過往的“不告不理、居中裁判”到現在“發佈司法建議、能動履職”,不但有效解決瞭單一懲治違法行為的法律效果,還依法整合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實現責任融合,行責適應,全面展現瞭人民法院主動融入保護環境的司法能動性,切實構築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法治屏障。

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甘肅省律師行業黨委委員,蘭州市律師協會會長,甘肅銳城律師事務所主任 陳燦

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加強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持續豐富、完善、統一司法裁判規則和裁量標準,推動環境資源法律適用體系現代化,為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提供規范引領。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加強環境資源法律適用體系建設,是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體現。同時也是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生態環境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具體體現。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加強司法解釋制定,依法懲治環境資源犯罪,保護生態環境;發佈環境資源規范性文件,指導各級法院緊緊圍繞國傢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戰略新部署,以及人民群眾對環境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提升環境司法審判工作水平;發佈專題指導性案例,提供及時、具體、操作性強的司法指引,促進裁判尺度統一;充分發揮司法實踐優勢,積極配合立法工作,為我國“1+N+4”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作出瞭積極貢獻;優化責任承擔方式,為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保護提供全方位修復選項。

最後,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加強環境資源法律適用體系建設,為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生態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提供瞭法律指引;為國傢規定的機關和法律規定的組織提起公益訴訟,提供瞭法治屏障;為依法開展環境資源保護工作,提供瞭實踐指導。

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中國科學院山西煤炭化學研究所研究員,碳纖維制備技術國傢工程實驗室主任,山西省科協副主席(兼職),政協太原市第十四屆常委 呂春祥

近年來,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外交思想,堅持環境資源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審理環境資源案件,取得瞭顯著成效。《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3)》從多方面、多角度、深層次展現瞭一年來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成果,彰顯司法服務美麗中國建設力度。年度報告第五部分從多方面展現人民法院提升協同共治、源頭治理、司法宣傳、數字賦能等能力建設的具體舉措,提升環境資源審判能力現代化水平。

一是參與主體日趨多元。法院與公安、檢察、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專項工作,實現不同主體間的凝心聚力。通過普法活動提升群眾環保意識,加強公眾參與,實現對社會治理的有效監督。

二是積極落實“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廣泛開展源頭治理,推動企業合規整改、綠色發展,讓企業放下包袱,吃下“定心丸”。

三是加強數字化法院建設,科技賦能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打造全國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平臺。

四是推動審判人才專業化。環境資源案件的專業性決定瞭人民法院構建專業人才隊伍的必要性,從數據看,全國法院現有2813個環境資源專業審判組織,打造瞭一支專業能力強、業務素質高的審判隊伍,為審理環境資源案件提供瞭智力支撐。

年度報告第六部分從人民法院統籌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角度,匯總人民法院與世界各主要國傢在加強氣候變化應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和防治污染等全球環境危機方面攜手努力,構建多元共享交流平臺,傳播中國環境司法聲音,為全球環境司法事業提供瞭中國方案,充分展現我國在全球環境治理上的責任與擔當。

《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3)》是2023年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集中展示,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縮影。我們欣喜地看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歷經十年,在美麗中國建設征途上有瞭長足的發展。同時,也期待環境資源審判在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握高質量發展任務、能動履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中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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