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杭州海關所屬溫州海關此前在進境郵件中連續查獲的6批次角狀物品,確認為高鼻羚羊角,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物種制品。
4月21日至5月8日期間,溫州海關郵件監管部門根據風險佈控指令對5個申報為“大衣”的進境郵件進行開箱查驗時發現,5個郵包內都分別夾藏有角狀物品,同時還在另一個進境郵件中查獲一對帶殘餘頭骨的角狀物品。後經鑒定,確定6批角狀物均為哺乳綱偶蹄目牛科高鼻羚羊角。高鼻羚羊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物種,還是國傢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一級保護動物。
海關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和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等規定,除持有允許進出口的證明書外,禁止非法買賣、販運、走私、寄遞高鼻羚羊角等瀕危物種及其制品入境。一經查獲,海關將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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