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10月16日,韓國檢方以“教唆偽證嫌疑”追加起訴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

  據韓媒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反腐敗調查3部以教唆偽證的嫌疑對李在明進行瞭不拘留起訴。報道指,李在明涉嫌在2018年與自己的“冒充檢察官事件”相關的公職選舉法上公佈虛假事實的審判中,多次給前城南市長金炳亮的隨行秘書金振成打電話,要求他按照自己的意願給出證詞進行偽證。

  10月12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以涉嫌腐敗和瀆職罪名起訴李在明。10月6日,韓國法院對李在明涉貪腐瀆職案進行第一次公審,李在明否認瞭相關指控。今年3月,韓國檢方以李在明涉嫌瀆職、受賄等對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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