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聯合國6月14日電(記者王建剛)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戴兵14日表示,安理會將於本月下旬就國際刑事法庭餘留機制延期問題作出決定。中方希望餘留機制繼續依循安理會決議授權開展活動,其職能和規模應隨時間推移逐漸縮減。

  戴兵在當天舉行的安理會審議國際刑庭餘留機制近期工作報告時說,餘留機制與有關國傢開展務實有效合作對於其完成授權、推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對於重新安置無罪釋放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機制與當事國之間移交案件、追查剩餘逃犯等問題,中方希望餘留機制與有關各方加強溝通,增進互信,照顧彼此合理關切,借鑒國際刑庭成功實踐,找到妥善解決辦法,攜手打擊有罪不罰。

  上世紀90年代初期,安理會先後成立瞭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和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兩個臨時機構,調查和起訴犯下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的個人。盡管這兩個法庭基本上完成瞭所有任務,但仍有一些剩餘工作事項需要持續多年才能完成。為有效監督和執行上述剩餘工作事項,安理會於2010年通過第1966號決議,建立瞭國際刑事法庭餘留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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