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美國學生10日舉牌示威,內容包括“沒人能凌駕法律”。\美聯社

  •桑托斯被指控犯有13項罪名,包括7項電信欺詐罪、3項洗錢罪、1項盜竊公共資金罪和2項向眾議院作出重大虛假陳述罪。

  •曾謊稱自己畢業於巴魯克學院及紐約大學,並曾在高盛及花旗集團工作,但他從未上過任何大學,也未曾在上述兩間公司工作。

  •曾在巴西因偷盜支票簿並開出偽造的支票,被控犯有欺詐罪,有關此案的聽證會於5月11日舉行。

  •曾稱他的母親是金融機構高管,在世貿中心南塔工作,並且是9.11恐襲幸存者,但他的母親實際上是一名傢庭傭工,且在9.11恐襲時身處巴西。

  •曾稱自己的外祖父母是烏克蘭猶太人,二戰期間為躲避屠殺逃到歐洲,然後又去瞭巴西,但傢譜紀錄和其他證據表明,桑托斯的祖先在巴西至少生活瞭三代,與烏克蘭或猶太人沒有任何關系。

  大公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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