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三星會長李在鎔5日現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新社

  【大公報訊】據法新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日對三星集團操控股價與會計造假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三星會長李在鎔無罪。

  2020年9月,李在鎔因涉嫌在2015年三星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傢企業合並過程中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以強化其在集團內的影響力,遭檢方訴訟。之後,檢方以涉嫌擅自改變三星生物制劑2015年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虛增4.5萬億韓圜(約2636億港元)為由,再對李在鎔等三星高管提出起訴。

  去年11月,檢方指控李在鎔進行操縱股價、不正當交易和瀆職等罪名,請求法院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5年,罰款5億韓圜(約合292萬港元)。

  但法院在2月5日的判決中表示,兩傢公司合並目的不僅限於強化李在鎔在集團內的影響力,並稱檢方沒有任何確鑿證據可以證明指控。針對三星生物制劑會計造假案,法院認為會計處理不存在問題,難以斷定被告人蓄意進行會計造假。法院一審判決李在鎔及同案的13名被告均無罪,但引發爭議。有觀察人士對結果表示震驚,稱李在鎔獲得瞭“免費通行證”。

  2017年,李在鎔因欺詐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入獄5年,前總統樸槿惠因相關醜聞下臺。李在鎔於2021年8月刑滿一半後獲假釋。2022年8月,韓國總統尹錫悅為重振經濟,同意特赦李在鎔,讓後者重掌三星集團,協助解決“國傢經濟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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