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警方強烈譴責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走上不歸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該名女子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其後於同年年底至2021年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限制該女子離境。其間,她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
她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獲取錄,因此國安處9月向她發回旅遊證件,延長保釋至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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