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產訊  據國傢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信息,近日,國傢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對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松信托")連開12張罰單,雪松信托公司原董事長、總裁、副總裁、風險官等多位高管被警告並處相應罰金,罰金總額為950萬元。   據證券時報等媒體報道,雪松信托的前身是1981年6月在江西省南昌市註冊成立的江西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2003年,江西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江西省發展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贛州地區信托投資公司以新設合並方式組建為新的江西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更名為中江信托。2019年4月,雪松控股集團成為公司新的控股股東,同年6月,正式更名為雪松信托。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雪松信托存在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及接受地方政府承諾函擔保;違規接受政府承諾函擔保;向開發商資質不達標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投後管理不盡職,導致信托資金被挪用;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違規向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供融資;重大關聯交易管理不盡職等違法違規事實,因此,國傢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對雪松信托罰款690萬元。   此外,林偉龍(時任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昊(時任中江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聯席總裁)、羅楊(時任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總裁)、張含玥(時任雪松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總裁)等多位雪松信托前高管也因對公司違規接受政府承諾函擔保、重大關聯交易管理不盡職、信托計劃投前調查不到位,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事項負有責任等原因被處罰,罰金為5萬元到75萬元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21日,國傢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曾披露一系列處罰信息,雪松信托因存在以現金管理類產品的名義誤導投資者、違規審批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信托產品凈值化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信息、開展存在利益沖突的交易且未向投資者披露等違規行為,被江西監管局處以罰款220萬元。     事實上,於2020年9月,證券時報曾發文報道稱,雪松信托200億元供應鏈金融產品底層資產虛無,公司涉嫌"自融"。2022年2月,雪松控股通過旗下銷售團隊、線上APP等渠道,向超過8000名投資人發行超過350餘隻理財產品,總規模超過200億元。相關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涉嫌虛假"空轉",並存在"自融"嫌疑。而相關資金募集方、名義融資人大多人去樓空,投資者追討無門。     無獨有偶,今年5月初,"廣州黃埔公安"官方公眾號發文顯示,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依法對雪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的廣東圓方投資有限公司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查處。公安機關已對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已依法提取相關涉案數據,並已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獨立鑒定和司法審計;已對涉案相關資產予以查封、扣押、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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