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產訊  7月18日,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077,證券簡稱:*ST宋都)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稱,於7月17日,*ST宋都收到的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3年7月6日,我會決定對你單位立案。”

  除此之外,*ST宋都還收到瞭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據悉,2023年5月17日至6月13日,*ST宋都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上述情形屬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2月修訂)》第9.2.1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根據相關規定,經上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上交所於2023年7月18日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將於2023年7月25日終止上市暨摘牌。

  事實上,前不久*ST宋都、實控人及董事長俞建午等人還受到瞭上交所發佈的紀律處分決定書。

  根據文書可知,上交所相關部門查明,*ST宋都2022年預告業績與實際業績差異幅度達137.6%,差異絕對值金額為20.64億元,差異絕對值金額巨大,嚴重影響投資者對公司業績情況的合理預期。同時,公司遲至2023年4月22日才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上述行為違反瞭《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

  在規定期限內,*ST宋都及有關責任人均提出異議稱,宋都控股及俞建午在業績預告前提供給公司的資產可以覆蓋公司為宋都控股及其關聯方提供的存單質押擔保金額,擬通過處置現有資產予以償還。

  此外,俞建午還提出,其一直積極采取多項措施,為向公司還款而努力,爭取在承諾到期前解決控股股東資金占用問題。

  但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經審核認為,*ST宋都及有關責任人提出的部分異議理由不能成立。但鑒於公司在業績預告及後續問詢函回復公告等多次公告中,均對存單質押擔保事項對公司業績影響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風險予以揭示,向投資者提示瞭一定風險,對此可予以酌情考慮。

  不僅如此,俞建午還因資金占用問題被子公司起訴。據瞭解,*ST宋都全資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就新增被公司控股股東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資金占用事件提起的訴訟,本次訴訟金額共計約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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