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日前獲立法會通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修訂旨在針對不負責任和不誠實的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成員,並設免責條款保障盡責的管委會成員。

 

麥美娟今日出席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說,修訂針對過去數年一些業主立案法團出現的問題,要求法團管委會成員妥為保存財務報表、招標文件、委任代表文書等,否則負責任人須負刑責。

 

她指,條例設免責條款,以保障盡責和誠實的管委會成員,強調免責舉證門檻低,政府已力求平衡,讓法團履行管理樓宇的責任時有更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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