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4月批出13份建築圖則,港島五份、九龍四份、新界四份,包括六項住宅及商住發展、三項商業發展、一項工廠及工業發展、三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12個,完成後可提供住宅樓面面積265,603平方米,涉及單位5,938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61,393平方米。
另外,該署接獲六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8份入伙紙,港島五份、九龍四份、新界九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28,263平方米,共727個單位;非住宅用途面積103,518平方米。
該署同月接獲3,113宗有關僭建物的舉報,發出721張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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