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5月1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科股份,证券代码:000656)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金科股份近日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获悉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起诉唐山金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科股份合资项目公司担保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下称“案件一”)。
此外,金科股份还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获悉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起诉金科股份、云南金科宏图置业有限公司(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顺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临泉亿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云南金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股份参股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案(下称“案件二”)。
据悉,本次披露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均为一审阶段,唐山中院、南昌中院已受理,其中案件一涉及的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6.79亿元;案件二金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8.61亿元。
金科股份表示,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目前尚未指定管理人,涉及诉讼或仲裁的保全、执行等司法程序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中止。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另据企查查信息,截至5月11日,金科股份共有5711件司法案件记录,涉案金额约137.09亿元;被执行人记录共计456条,被执行总金额约74.13亿元;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共有136条,涉案总金额约5.03亿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金科股份营业收入75.04亿元,同比下降24.59%;净亏损11.61亿元;扣非净亏损8.7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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