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產訊  3月25日,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披露瞭建議的境外債務重組條款,涉及世茂集團、ShimaoPropertyHoldings(BVI)Limited(物業公司)及世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債務。

  世茂集團表示,經考慮現行市況以及公司的預測現金流,並經與境外債權人進行廣泛的討論後,公司已擬備一份債權人支持協議,以供包括持有境外債務本金實益權益(或就貸款而言,法定及實益權益)並支持重組方案的人士與公司簽訂。

  據瞭解,重組方案為債權人提供瞭四個選擇,包括短期工具、長期工具、強制可轉換債券以及不同工具的組合。

  短期工具:計劃債權人可選擇獲得本金額相等於計劃債權人索償中計劃債權人本金額部分100%的,以短期票據或短期貸款為形式的短期工具。短期票據及短期貸款將由公司發行,年期為6年,分配予所有計劃債權人的短期票據及短期貸款的本金總額不得超過30億美元。

  長期工具:計劃債權人可選擇獲得本金額相等於計劃債權人索償中計劃債權人本金額部分100%的,以長期票據或長期貸款為形式的長期工具。長期票據及長期貸款將由本公司發行,年期為9年,分配的本金總額不得超過40億美元。

  強制可換股債券:本金額相等於計劃債權人選擇此選項的計劃債權人索償中計劃債權人本金額部分100%的,可轉換為本公司新股份的零息強制可換股債券。強制可換股債券的年期強制可換股債券的年期為1年。

  不同工具的組合:本金總額相等於該計劃債權人的計劃債權人本金額100%的不同工具的固定組合。固定組合包括本金額相等於該計劃債權人本金額25%的短期工具(由該計劃債權人選擇以短期票據或短期貸款形式提供)、本金額相等於該計劃債權人本金額35%的長期工具(由該計劃債權人選擇以長期票據或長期貸款形式提供)及本金額相等於該計劃債權人本金額40%的強制可換股債券。

  另外,控股股東許榮茂先生透過其全資擁有公司向世茂集團提供本金總額39.63億港元的貸款,以及向公司附屬公司提供本金總額38.39億港元的貸款。控股股東將把本金額6億美元的未償還股東貸款交換為本金額6億美元的新長期票據及未償還股東貸款本金總額減去6億美元交換為等價本金額的強制可換股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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