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公布,經粵港兩地政府商議,明日起優化港車北上申請的車輛查驗安排。
現時港車北上申請人須安排其車輛前往指定地點安排車輛查驗。明日起,申請人在車輛查驗合格後兩年內再次提交港車北上申請,而申請人的內地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仍然有效,申請人及其車輛維持不變,可獲豁免車輛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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